坚决斩断偷拍盗摄黑灰产业链
近年来,偷拍盗摄事件频发,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。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四起典型案例,涵盖非法生产、销售、使用窃听和窃照设备以及偷拍内容传播等各个环节,表明了法院对偷拍盗摄黑灰产业全链条打击的决心。
不法分子在宾馆、民宿等地安装窃听、窃照设备窥探他人隐私,甚至通过互联网实时观看或贩卖相关图片、音视频。此外,一些人利用这些设备从事非法调查、敲诈勒索、作弊诈赌等活动,严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和个人隐私,损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,扰乱社会管理秩序。同时,非法生产、销售窃听、窃照设备的行为也助长了偷拍盗摄现象。法院对此类犯罪行为依法严惩,推进偷拍盗摄黑灰产业治理。
陈某未经批准擅自将二手手机改装成具有窃听、窃照功能的设备并售卖,共售出41部,获利3万余元。经鉴定,涉案设备属于窃听、窃照专用器材。最终,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。
闫某坤等人从广州某公司购入用于赌博作弊的A系列主机及其配件并出售。该产品外观与普通手机无异,但侧边有微型摄像头和内置软件,可帮助计算玩法以获利。相关设备流入社会后广泛用于诈骗行为,造成大量次生犯罪。根据其犯罪事实和社会危害程度,法院判处他们四年十个月至一年十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一百万元至二万元不等。
颜某平和颜某建在电商平台购买窃照专用器材,安装在多家酒店房间内,通过手机APP远程观看并保存偷拍内容。七个月后被旅客发现并报警。两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和一年。
石某等五人在宾馆房间安装偷拍设备,偷拍他人性行为并制作成视频销售牟利,非法获利29万余元。法院认定其行为属于制作、贩卖淫秽物品牟利,判处十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三十万元至一万元不等。
最高法表示,未来将继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,提高打击治理非法生产、销售、使用窃听、窃照设备犯罪的工作效率。公众应避免随意购买和使用此类设备,如发现相关违法犯罪活动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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