屯门女逼贵妇狗站立拖行,麦志豪指涉虐待动物已可报警。(香港动物报@FB)
《香港动物报》报道,有女狗主今日被人目击以手拖着一只贵妇狗,逼狗狗站立行走导致拖行,由目击者拍下影片。NPV非牟利兽医服务协会执行主席麦志豪指,该女狗主的做法会对狗只造成不必要的伤害,已经有足够理据报警,涉嫌触犯「残造对待动物罪」。
事发于昨日下午1时55分,在屯门时代广场及V City的天桥。目击事件及拍下影片的热心市民表示,当时女饲主拖着贵妇狗逼其站立步行,目击者指:「狗主初时是用右手拖住只狗,后来又转为左手,将狗拉到左边,有少少扯着只狗的感觉,只狗都跟不上。她其后经天桥走到屯门公园方向。」
麦志豪:猫狗不是直立动物报道引述麦志豪回应指,片中女狗主的行为足以构成残酷对待动物,可以报警。他指出,猫狗不是直立动物,是依靠四肢行走。任何行为强逼猫狗以后肢长时间活动、行走,都是不必要的伤害。
根据《防止残酷对待动物条例》,任何人如胡乱或不合理的作为,导致动物受到不必要的痛苦,均属违法,最高可罚款20万元及监禁3年。
▼《香港动物报》影片▼原文刊登于 AM730 https://www.am730.com.hk/本地/屯门女逼贵妇狗站立再拖行-麦志豪指涉虐待动物已可报警-有片-/501355?utm_source=yahoorss&utm_medium=referra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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