警方拘捕11人,涉嫌游说强积金供款人以虚假文书,提早提取强积金,涉及强积金供款高达1.45亿元,诈骗集团向供款人收取一至三成供款金额,最高收费一宗为7万元,集团过去两个月收入达到500万。 消息指,被捕人士全部是本地人,最大一宗强积金供款额约100万元,强积金供款人年龄介乎20多至50多岁。黄大仙警区今年6月拘捕25名强积金供款人,涉嫌使用虚假文件提早提取供款,经调查后发现一个强积金诈骗集团,过去几日再以诈骗、僞造文书和洗黑钱拘捕7男4女,年龄24至43岁 黄大仙警区总督察邹振邦表示,行动中检取超过800份提早提取强积金申请表,大约50万元现金,一本纪录收入的账簿,一本手写笔记簿和电脑器材等。 重案组第二队督察林英品说,集团在尖沙咀租用甲级写字楼,掩饰为具规模的财务顾问公司,以手续简单、不成功不收费、声称合法,游説供款人提早提取强积金,见面后即时要求供款人拍照,利用相片僞造为港澳居民内地居住证,以永久离港为由向强积金受託公司提出申请。 积金局高级经理曾丽珊提醒,计划成员防範声称可以协助提早提取强积金的推销电话、信息和社交媒体贴文,不要向任何来历不明的第三方提供个人资料,以及在避免空白或资料不全的文件上签署。强积金业界处理提取强积金的申索个案时亦要做好把关工作,核实所有文件的真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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